由于竹简散乱,以及战国文字"于时即已不能尽识,其书今复阙落,又转写益误",再加上首次整理的结论并非没有争议,所以晋惠帝时就有学者重新整理《竹书纪年》,永平元年(291)秘书监挚虞延请世习古文的卫恒重新"考正"竹书。但秘书丞卫恒的工作尚未完成即在政治斗争中被杀。他的朋友佐著作郎束皙听说卫恒出事,自本郡赴丧,并续成其事。新考正本《纪年》的时间起于夏禹。至于汲冢墓主,卫恒、束皙则认为是魏安厘王。
王隐《晋书·荀勖传》早已亡佚,但根据类书《太平御览》所引该书,荀勖当时整理竹书,隶定古文之外,还曾亲自撰次注写。另外,《北堂书钞》也引了王隐《晋书?荀勖传》,根据这条资料,我们知道,荀勖及其手下整理者还以自己的知识"注写"了简文。这种"注写"很可能是随文附注,但也相当可能是以当时的历史知识补足了某些阙简残文。很明显的例子是和峤认为《纪年》起自黄帝,而杜预平吴归来获睹汲冢书时,以及束皙等人重新整理时,就认为《纪年》起自夏禹。
比起最初的整理者,卫恒是古文字专家,束皙能继承其业,也一定有这方面的学识。《晋书·束传》:"皙在著作,得观竹书,随疑分析,皆有义证。"宋人高似孙《纬略》也说:"时束皙任著作郎,得竹书,随义注解,皆有识证。"在卫、束的整理中,他们也发现残简有不便理解处,所以"随义注解"。唐代陆淳《春秋炎赵集传篡例》卷1:"其书’郑杀其君某’因释曰’是子 ’、’楚囊瓦奔郑’因曰’是子常’,率多此类。"这种随义注解的痕迹即使在后人辑佚的古本《竹书纪年》中还是可以发现。比如:"帝王之没皆曰陟。"显然,这是一句解释性的注文。这种"随义注解"或者在整理者只是作为附注而随文写入。但至少在唐代已经篡入正文而很难分别了。
不管是利用现有的知识补足正文,还是纠正、注解正文,结果居然出现了与所有整理者热切的愿望相反的不幸,《竹书纪年》亡佚了。这是文献整理带来的悲剧。出土文献整理首先是要尽量保持它的原貌;其次才是独立的整理研究,而这种整理研究必须是可以随时区分于原件的。不能清醒地认识并实践这一点,只能为出土文献带来灭绝之灾。
《竹书纪年》原简可能在永嘉之乱时就已经亡佚,但荀勖和束皙的二次整理本仍继续传抄流行。直到唐玄宗开元以前此书仍旧存在。宋代的《崇文总目》、《郡斋读书志》、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已不加著录,可能在安史之乱到唐末五代,传抄本也逐渐散佚。
元末明初和明朝中期出现的《竹书纪年》刻本,春秋战国部分均以周王纪年记事,一般称为"今本"。清人如《四库》馆臣、钱大昕、崔述等指为伪书,1917年,王国维作《今本竹书纪年疏证》,将今本作伪之来源一一指出,今本《竹书纪年》总体年代框架上是本伪作已成定案。最近有人再次提出这一问题,如四川大学的陈力先生和美国汉学家倪德卫、夏含夷,但并没有构成根本威胁的有力举证。古人重新编定一本失佚的古书时也许根本没有考虑到这是在造伪,他会利用自己所有的知识来构架安排千辛万苦找到的各种残文断简、吉光片羽。所以评价一本象《竹书纪年》这样的编年史是辑佚还是作伪,关键应该是看总体年代框架的可信度。
今本《竹书纪年》的成书时代和作者,清人姚振宗推断为明嘉靖间天一阁主人范钦。但,南宋初罗泌《路史·国名纪》戊注曾引《竹书纪年》桓王十二年事,已不用晋国纪年,除多一字外,与今本全同,故今本最迟在南宋初即已出现。
清嘉庆间朱右曾《汲冢纪年存真》开始辑录晋以后类书古注所引的佚文,加以考证,称为"古本"。此后,王国维在朱书的基础上辑成《古本竹书纪年辑校》,范祥雍又有《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》。1981年,方诗铭、王修龄重新辑录为《古本竹书纪年辑证》,内容方面又有新的考证和补充,这是迄今为止最完善的古文《竹书纪年》辑佚本。
被整理的汲冢书不止是一种,只有《穆天子传》至今完好存在。个中原因至少有一点是明显的,《穆天子传》并没有象《竹书纪年》那样为整理者看重,所以很多不认识的古字只是作了隶定而并没有改成今字,这些隶定不识的古字今天还全部保存在《穆天子传》,今人还可以继续对这些字进行释读(陈炜湛先生就作过这方面工作)。《穆天子传》只有郭璞一家之注,一直到清代才有了对这本书感兴趣的人,如檀萃、洪颐煊、陈逢衡、郝懿行、丁谦等。
《竹书纪年》的情形完全不同,许许多多的晋代学者在竹简刚一出土就参与了整理研究,众多学者补足、纠正、注解了正文。并且就其中问题展开了争论,比如王接、王庭坚、潘滔、挚虞、谢衡等人相互间就曾经发生过论难。
陈梦家先生曾经说:"纪元后279-281年之间在汲郡所出的《竹书纪年》,乃纪元前297-296所作魏国的史记。汲冢竹简的发现,和安阳甲骨的发现,就古史的材料而说,有着几乎同等的重要性。"《竹书纪年》叙述夏、商、西周和春秋、战国的历史,按年编次,是魏国史官作的史书。古代史记的再现是令众多晋代大学者兴奋的真正原因。
作为战国的古史书,《竹书纪年》是最可珍贵的资料。清代朱右曾就利用它来校订《史记》。《史记》由于秦始皇焚烧了除秦以外的各国史书,所以记战国年代往往混乱矛盾,如齐国的桓公陈午,《六国年表》、《田敬仲完世家》两处都说在位六年,《纪年》作十八年,《陈侯午敦》记载有陈午十四年事,证明《史记》错误。陈梦家、杨宽等重定战国年表,所根据的也基本上是《竹书纪年》,《竹书纪年》已经成为重建战国年代学的主要依据。
《竹书纪年》对春秋史事记载多与《春秋》相一致。如:《竹书纪年》:"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。"《春秋·隐公元年》:"公及邾仪父盟于蔑"。《竹书纪年》:"齐人歼于遂。"《春秋·庄公十七年》同。《竹书纪年》:"惠公见获。"《春秋·僖公十五年》:"获晋侯。"《竹书纪年》:"楚囊瓦奔郑。"《春秋·定公四年》:"楚囊瓦出奔郑"。
关于商周史实,《竹书纪年》很多记载与甲骨文、金文符合。比如:"(殷)祖乙胜即位,是为中宗",与《史记·殷本纪》等以中宗为太戊不同,但却和甲骨文"中宗祖乙"的称谓相合。有些地方《竹书纪年》与传统记载有很大不同,比如"太甲杀伊尹"、"文丁杀季历"、"共伯和干王位"等,但传统史书很可能是在儒家思想影响下本着"为尊者讳"之类的精神而作过改动,反不如《竹书纪年》的记载来得可信。杜预曾就《竹书纪年》所记"太甲杀伊尹"事说:"此为大与《尚书》叙说大甲事乖异,不知老叟之伏生,或致昏忘,将此古书亦当时杂记,未足以取审也。"将责任推给了传《尚书》的老博士伏生。
《竹书纪年》有关夏代世系的记载基本与《史记·夏本纪》相合。并且,《竹书纪年》还记载了它书不载的夏代史事,如夏与诸夷的关系;所记夏代各王的都邑,也比其他文献更为详尽。
《竹书纪年》可以与不同来源的资料多方印证,说明古史记载的可信度相当之高。作为一本魏国的史书,《竹书纪年》的史料价值珍贵无比。最近刚告完成的夏商周断代工程,在文献资料上很大程度上就依据了《竹书纪年》。
(摘自《再现的文明--中国出土文献与传统学术》一书, 朱渊清,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1年5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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